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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预核准申请书
发布时间:2017年12月10日
XX市司法局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和司法部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申请人拟申请设立(
普通合伙、特殊的普通合伙、个人
)律师事务所。现将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申请材料报送你局,请审查并予办理有关预核准手续。
郑重声明:申请人符合(
普通合伙、特殊的普通合伙、个人
)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条件,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。如有虚假,由申请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。
申请人(签名):
年 月 日
河北省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申请表
律师事务所备选名称及顺序
1.
律师事务所;
2.
律师事务所;
3.
律师事务所;
4.
律师事务所;
5.
律师事务所;
6.
律师事务所;
7.
律师事务所;
8.
律师事务所;
9.
律师事务所;
10.
律师事务所。
组织形式
拟住所地
申
请
人
情
况
姓名
申请前执业机构
原执业证书编号
执业
年限
申请前三年内是否
受过停止执业处罚
县(区)司法局意见:
(盖章)
年 月 日
市司法局审查意见:
(盖章)
年 月 日
省司法厅审核意见:
(盖章)
年 月 日
司法部检索结果:
年 月 日
预核准律师事务所名称
备注
附件1、
名称预核准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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