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司〔2013〕55号
石家庄市司法局
关于责令河北航瑞律师事务所
接受2012年度检查考核的
公 告
河北航瑞律师事务所:
你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律师事务所2012年度检查考核,依据司法部《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》第二十六条及河北省司法厅《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,责令你单位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年度检查考核材料。若逾期仍未提交年度检查考核材料,将视为自行停办,市司法局将收回你单位执业许可证,并按照律师事务所注销的有关规定报省司法厅办理注销手续。
石家庄市司法局
2013年5月31日
石家庄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