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家庄市司法局
关于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
的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
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
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已于2017年6月19日公布了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、颁发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事宜,省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也专门下发了通知,现就石家庄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合格分数
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。石家庄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为315分。
二、申请办法和时间
(一)网上申请。网上申请时间: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,登录司法部网站(http://www.moj.gov.cn),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,自动生成《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》从网上提交。
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、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。
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,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,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(地、州、盟)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。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,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、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,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(地、州、盟)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,不在网上填报信息。
(二)现场审核。在石家庄市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,请到石家庄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,办理现场申请审核事宜。办公地点:石家庄市新华区兴凯路219号市政府西院1号楼401室;工作时间7月20日、21日、24日,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4:00—17:00。咨询电话:87852253。
逾期申请的,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。
三、申请审核流程
(三)现场申请审核。工作人员在司法考试系统核验申请人个人申请信息,审核申请人填报的《信息采集表》,确认无误后打印《申请表》、《报名表》、《信息采集表》、《成绩单》,申请人签字确认。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。
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(材料顺序如下)以供审核:(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,现场进行复印留存,原件退回。)
1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3份(现场打印,申请人签字确认)。
2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2份(现场打印1份,申请人签字确认)。
3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2份(可现场打印成绩单1份)。
4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(现场复印3份)。
5、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、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申请人,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(打印版、带户号、字迹、印章清晰)(现场复印3份)。
7、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(46mm×32mm)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。
8、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2份(可现场打印1份)。
9、其它需提交的材料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资格申请必须由本人前往办理,不得由他人代办。
2、填报信息内容要准确,信息要完整。
3、无《成绩通知单》的人员,可在申请资格的同时领取《成绩通知单》。外地考生要在报名表备注栏写明:XX地报考,XX地领取资格证,如山西省太原市报考,河北省石家庄市领取资格证。
4、毕业证必须是四年制本科,专升本、专接本都不符合申领要求。申请人不能提交报名时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的,须提交学信网上本人学籍查询结果。
5、照片必须为像纸洗的,不得为打印照片;为严格统一标准,现场备有裁剪器,裁剪时可到现场使用裁剪器裁剪。
审核过程中,如审核机关认为申请人需提交有关材料的,应及时提交,逾期不提交的,视为本人放弃申请。
2017年7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