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是提升城市形象的有效途径,是党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,也是包含社区矫正人员在内的全县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。为提高全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正定县司法局根据省市县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,积极组织全县336名社区矫正人员,主动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去,围绕司法行政服务为民,提高全民法律文明素质,以维护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,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,建设“富裕美丽正定”为主题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。一是从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入手,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,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服务管理水平。二是使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有机结合,有效推进社区矫正人员“二四”教育服务模式在正定落地生根,保障社区矫正人员每月“两个八小时”教育学习和社会公益劳动服务时间落实。通过组织他们参与文明礼貌、助人为乐、保护环境、遵纪守法、公益活动服务等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。培养社区矫正人员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顺利回归社会,自觉做一个遵守社会公德的合法公民,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一份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