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落实中央司法部、中央编办、财政部、人社部《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》和省司法厅、省编办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证机构改革发展的意见》,积极推进我市公证机构改革工作,确保2017年底前我市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制为事业单位,7月25日,我市在鹿泉区司法局召开了全市公证机构改革座谈会,传达学习中央和省改革精神,对公证机构改革工作“双问计”。
省司法厅公指处处长郑侠贤、副处长冯建格出席会议,局主管领导齐聚合及局公指处、市公证协会的有关负责同志到会。鹿泉、藁城、灵寿、赞皇、元氏、行唐、深泽、矿区、栾城、正定、新乐等11个县(市、区)的司法局局长或副局长及公证处主任参加了座谈会。
会上,省司法厅公指处处长郑侠贤介绍了司法部、省司法厅出台相关文件的精神及背景,逐一听取了参会单位的情况介绍和改革的想法,对有关改革问题进行了解答。她指出: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公证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,不改不行,改革到了冲刺阶段,必须改、快改;各单位要把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文件结合起来,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改革措施,积极协调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推进改革。主管局领导齐聚合要求各单位要把公证体制改革作为头等大事,公证工作要向改革要动力、要活力、要红利、要发展;要向县委、县政府汇报,在9月底前拿出改革方案,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务;我市要本着分类指导的原则,鼓励改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。参加座谈的各县(市、区)司法局表示要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,积极推进改革,确保完成改革任务。